楞伽经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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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新白话版32

导读:安士全书新白话版32 一脔三命(先大人笔) 康熙辛亥年,天大旱,七月十五日,昆山榭麓地方,有夫妇在用戽斗灌水田,忽然雷雨大作,震死了丈夫。但是那丈夫素来诚实,不知何故。妻子私下叹道:“只为了十八...
安士全书新白话版32

一脔三命(先大人笔)

康熙辛亥年,天大旱,七月十五日,昆山榭麓地方,有夫妇在用戽斗灌水田,忽然雷雨大作,震死了丈夫。但是那丈夫素来诚实,不知何故。妻子私下叹道:“只为了十八斤肉而已!”众人忙问怎么回事,回答:“去年冬天进城交租税,停船在岸边,见一空船上有肉一块,没有人来取,趁机赶紧拿回来,称量肉,十八斤。而这肉是岸上富人家的啊,有丫环放在船上洗涤,偶然有事暂时离开,回来时就丢失了那肉,主母鞭打丫环,失手打死了。那家丈夫认为必定破家,与妻子大吵,妻子很愤恨,也上吊死了。雷打死他,就是为这个事了!”

[按]道路上遗失的东西,往往有偶然拾取的,连累别人丧身失命,就是这一类啊。最终别人遭祸,而自己也被天谴,怎么能用这不义之财呢?所以说:“如果不是我该有的,虽然是一丝一毫也不要取。”

存心疗治(《懿行录》)

明朝的潘夔,号称僦庵,是乌程人,精通医术,用心治病救人。当年流行大瘟疫,潘治好了十之八九,而不计较药的成本。邻居有赵某,曾经跟潘打过官司,而病情很重时,对他儿子说:“能救我的,就是潘公啊!”他儿子说:“刚与潘打过官司,怎么办?”赵说:“我虽然对他不好,但他的心很慈善,一定不害我。”潘就认真调治,赵的病好了。潘有三个儿子,伯骧,是桂阳县令;仲骖,是翰林编修;季驯,是宫保尚书;潘也受朝廷封赏;孙子大复,是丙戌年的进士。

[按]救人的念既然恳切,那报复的念自然轻了,至于告我的人,也盼我救他,那感动人也深了!

忍饿给囚(同前)

明朝的杨士惩,是鄞之镜川里人,最初当县吏时,存心仁厚,守法公平。当时的县令严酷,曾鞭打一囚犯,血流满地,县令的怒气还没有消。杨跪下从中缓解,并且说:“‘如得其情,哀矜勿喜’,喜尚且不可以,何况怒呢?”于是县令怒气平息。家中很贫穷,从不受贿索贿。遇到囚犯没吃的,就想办法救济。有一天有新囚犯数人,饿得很急,自己家里没有第二天的粮食,就问囚犯从哪里来的,答:“来自杭州,饿了很久了。”杨就把自己的米煮粥救济他们。后来生的儿子守陈,官升到翰林学士,杨本人也受到封赏。

[按]自己的饿,还是在当天;那囚犯的饿,已经在前几天了。这样比较,与其自己吃饱,不如宁愿给囚犯。杨的设想,自然如此。

“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

[说明]这是承接上面“诸恶莫作”二句的,因为不作诸恶,所以没有恶星加临;因为奉行众善,所以有吉神拥护。上二句是因,这二句是果。善恶有大有小,有暂时有常住;所以吉神恶曜亦有大有小,有暂时有常住,如影随形,如声随响,是一定的道理,不差分毫。吉神恶星,有在天道看守的,有在神道看守的,有在鬼道看守的。虽然如此,各有分工,不过是因事起作用。要到永远没有恶星,常有吉神的地位,除非是大福德人,过去的业没到,也许会有,但是很难了。下附征事(三条)

投河不死(《付法藏经》)

毗婆尸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头痛,当时薄拘罗尊者,还是一贫穷人了,拿一诃梨勒果(神奇药果)布施给比丘,头痛病就好了。因为这个因缘,九十一劫以来,在天上人间,享福快乐,从不生病。后来生到婆罗门家,母亲早亡,后母屡次想杀他,不能成功。又扔进河里,被大鱼吞了,鱼随即被捕获,剖开鱼肚救出,成为长者子,后来成就阿罗汉。

[按]救济一病僧,结果九十一劫没有病,而且多遇折磨却不死,就是因为福田太殊胜啊,难道不是恶星永离,吉神常护吗?

鬼神默佑(《宋史》)

宋朝的刘安世,字器之,忠直敢言,多次抗辩章惇的奏章,极力反对不可用,后来章惇掌权,刘就被流放了,虽然是盛夏路难走,泛海冒险,监督的人也不宽限一点。人们都认为刘一定死,而刘竟然平安无事。直到八十岁,没有一天生过病。当时一有赀郎(花钱买的郎官),迎合章惇的意愿,自己请求去杀刘,章惇就提拔他当本路判官。赀郎骑飞马追赶刘,距离刘的住地三十里,打算第二天杀刘,左右的人害怕,夜半忽然听到钟声,赀郎好像被东西击打,吐血而死,刘安然无恙。

[按]因为刘公的贤德,就要揣摸章的意愿而杀害,可以吗?恶星反伤他的身,而吉神常护君子了。

寇不能劫(《感应篇注证》)

明朝嘉靖初年,仪真县的金某,在镇上开典当铺。当时江上贼寇开始盗窃,抢劫富家几乎精光了,独有金氏的当铺安然无恙。官府怀疑他与盗贼有勾结。等到贼寇被破获,问他们为什么不抢金姓,盗贼才说几次去打劫,见屋顶上有金甲神无数,所以不敢侵犯。官府还是不信,传呼邻里询问,都说:“金某确实是积德,其他典当出轻入重,只有金某是出入公平,估算东西很宽容,限期更长远。并且访知乡亲邻里的老弱贫穷的,破例免息。又在冬天免除寒衣的利息,夏天就免除暑衣的利息,年年成为常态了。上天保佑善人,所以有吉神拥护了。”县令大加赞赏,直指(官员)听说了,特别表彰金家。

[按]典当铺本来属于便民,独有他是轻出重入。在贫民的面上,分毫不宽容,不免有点市井贪利了。金某不但没有这样的弊病,并且能格外施仁。哪里是火灾盗灾官司,能损坏他的福泽呢?

“近报则在自己”

[说明]这句与下句,也是承上启下的词。近报、远报,都是针对就善一边说的,正是为下文“百福千祥”作开端。近报不一定是指现在,就是他生、后世,也是近报啊,为什么呢?因为是对自己来说的啊。富贵贫贱,死生寿夭,都有定数。这个定数,就是报啊。自己作的,自己受了,近没有比这个近了。这就是帝君教人要自求多福的意思。下附征事(六条)

公主自福(《杂宝藏经》)

波斯匿王,有一公主,名叫善光,聪明端正,全宫的人都爱敬她。王对她说:“你是因为我的力量,全宫的人都爱敬你。”公主回答王说:“我有业力,不是因为父王。”这样三问,回答也都是一样。王发怒,就把公主,嫁给一贫穷人,并且告诉她说:“现今就试试你,是有自己的业力,还是没有自己的业力。”公主出嫁后,问丈夫的父母,丈夫说:“我父亲是舍卫城中的第一长者,因为他死了家里就穷了。”于是同公主一起,住回到老宅中,结果在家中地下自然挖到伏藏的金银财宝,一月过后,宫殿楼阁,都建成了,奴仆珍宝,充满其中。王听说后很欢喜,问佛这是什么因缘,佛说:“过去迦叶佛时,有一女人,要用美味佳肴供养如来,那丈夫阻拦。妇人说:‘我已发愿,不要让我有退心。’丈夫又听从妇人的行为,就如愿供养。那时的夫妇,就是现今的公主夫妇,丈夫因为曾经阻拦妇人的善念,总是贫穷,因为又听从妇人,现今因妇人富贵。”

[按]波斯匿王,又有一个女儿,是末利夫人生的,容貌极丑,头发像马鬃,王命令禁闭,不许见人。公主自恨形像丑,就广塑佛像,苦苦恳求,有很多年。有一天感应佛降临,忽然变成好相。父王问原委,公主就详细实说了。又有阿育王的第四女,事迹与这个很相同,所以现今北山、玉华、荆州、长沙、京城崇敬寺等像,都是阿育王第四女造的类型。不是近报是什么呢?

亵袈裟报(《法苑珠林》)

唐朝贞观五年,梁州一妇人,家很贫穷,她的儿子依归安养寺慧光法师出家。因缺小衣,妇人就到她儿子房中,取旧袈裟用。刚穿在身上,与邻家妇女一同站立,忽然觉得脚热,渐渐向上热到腰部,须臾间,迅雷震空,把邻妇扔到百步以外,泥土塞住两耳,昏绝了一天,而用袈裟的,竟然已经震死,火烧成焦卷,题字在背上说:“用法衣不如法!”她儿子收尸殡葬,又再次被雷震,就暴露遗骸在林中,任她自然散灭。

[按]袈裟叫做解脱服,也叫福田衣,披袈裟的,梵王帝释,不敢受那礼拜。所以龙王救护诸龙,得到袈裟一缕,金翅鸟王,就不能为害。弥猴戏玩披上袈裟,失足死了,于是能生天。袈裟这样的衣服,利益无穷。佛制说,死亡比丘留下的袈裟,挂在树上高处,一切有情遇到,都能灭罪生福。应当是亵渎的罪,上天不容,儿子虽然出家,不能收敛啊。

火神示报(苏郡共知)

康熙初年,檀香很贵。苏郡有香铺,用三两银子请檀香观音像一尊,因此心想:“若是用这像作檀条卖,可以赚十六两银子。”要毁掉像,有一佣工害怕罪过,从中极力劝阻。而香铺的女婿,来接妻子回去,正好在岳父家,制止佣工说:“你是佣人,关你什么事?随便他吧。”当夜香铺的女儿腹痛,不能回家,留住三天。第二天,街上有六岁童子,随父走在路上,忽然指着香铺,问父亲说:“那家屋上,为什么用红封条封锁?”父亲以为小孩乱讲,禁他不要说。当夜香铺遭火灾,止烧一家,全家人都死了。那女婿要从楼上屋洞中钻出去,但有东西障碍,最终死在火焰中。那个佣工,先在早晨,有别的香铺来强行邀请去二天,就免了一死。

[按]毁坏佛像,出佛身血,是五无间地狱的因,所以不进行劝阻,就有恶星加临,片刻的善心,便有吉神拥护。女婿与佣人,居心稍有不同,一个是本来要回家,就让他不回家;一个是不要他去,而强迫他去。真所谓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了!

十倍偿业(淩子正自述)

镇江的凌楷,字子正,康熙癸卯年,曾有恶邻村恶狗咬人,凌于是诱入夹巷中,断了出路,希望饿死它断绝祸害。将近十天,打开看,狗竟然摇尾而出,不再咬人,而夹弄中砖上有堆土,被狗吃了将近一半。经过两月,狗就自己死了。当晚凌梦到府堂,有二贵人并排坐,绿衣人说:“人却不仁,怎么办?”红衣人说:“须要十倍偿还。”叫吏带凌到后门,见园内梅花盛开,树下金鱼缸内,浮着一死鱼。吏指着说:“狱字随犬,先生知道吗?十年后就应验。”醒来感到奇异,不能明白。到了癸丑年正月,凌因为其他事被诬陷入狱,见狱中梅花正开,有死金鱼浮在缸内,宛如梦中见到的一样。凌绝粮七天,仅存一口气,一共被押了一百天,然后释放。正符合十倍偿还的说法。

[按]被诬陷入狱,预知十年以后,不算太难,只是梅花的开放,金鱼的死,也是有定数,这就奇怪了。应该是大阿罗汉,能知前后八万四千大劫,而各天寿数的长短,世界成坏时间的远近,都可以安坐就有啊。凌先生是朴诚的人,精通邵子皇极数(预测占卜),与我相对几天,亲口对我说的。

梦示鸡骨(娄东人述)

四川杨琳,字怀眉,顺治十三年,任太仓粮厅,又升任浙江临安县令。做官清正但喜欢吃鸡,有很多年。康熙十六年,梦见到冥府,见堆积的骨头如山,旁边有人指着说:“这是你吃的鸡骨头啊,你要到这里受罪了。但你的孽缘没完,还要吃鸡四十七只,然后到这里。”醒来很惊讶,有点害怕,自己限量一鸡分三天吃,但口不能忍,改为两天,然后就仍然恢复老样子了。

到了四十五只时,忽然有微病,过了一夜病情就加重了,恰好到那个数就死了。

[按]有人疑惑吃的鸡,既然有一定数目,那从前吃过的,也是命中应当的了,怎么又有杀生的果报?不知那四十七只,是冥中预知他要杀的数目,不是这鸡应当被他杀的数。假如得到这样一梦,坚决不杀了,定数就不能拘束他了,从前杀的就可以超度。人的修行,也是如此,如果能当下斩断,生死哪里有限制呢?

酷令自烧(昆邑共传)

康熙元年,昆山知县李开先,貌丑陋而严酷,人称他是李蓝面。每当遇到征讨钱粮时,必定用极重的板子,往往当场打死人,血溅满堂。罢官以后,住在苏州,三四年内,一家人死尽了,止剩一女儿,与奴仆私通逃走了,就孤身一人,贫穷不能过日子,自己开火做饭。有一天用口吹火,向前摔倒掉进灶门,烧烂了他的头就死了。

[按]县令的严酷,没有比这个人更严酷了;报应的快速,也没有比这个人来得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