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轩望着曹操率军远去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其实他有两个选择。
一,跟着曹操一同出征,以他的智谋和对局势的预判。
即便遭遇埋伏,也大概率能帮曹操化险为夷,避免损失。
二,留下这三千兵马,为曹军保留一丝火种。
就算最坏的情况发生,曹操那七千兵马尽数折损。
至少还有三千人打底,不至于落得全军覆没的境地。
日后尚可东山再起。
最终,宋明轩选择了后者。
倒不是他不愿与曹操同生共死。
而是明知追击董卓多半徒劳无功,甚至可能遭遇险境。
何必白白冒险?
而且,这一路来,因为他的出现,曹操少走了许多弯路。
势力发展得太过顺利,几乎没经历过什么挫败。
让曹操尝尝失败的滋味,挫一挫锐气,学会审时度势,未必是坏事。
曹操率军离去后,宋明轩也转身走下了城墙。
城门口。
典韦等候在那里,脸上挂着憨厚又得意的笑容。
见宋明轩走来,连忙大步上前,抱拳行礼,声音洪亮如钟。
“先生,俺赢了!”
“俺打败吕布了!”
看着眼前这憨直魁梧的汉子,宋明轩忍不住笑了,点头赞许。
“我都看见了,你做得非常好。”
“恭喜你,从今往后,名扬天下。”
“你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猛将。”
“俺还是先生的护卫,永远都是。”
典韦挠了挠头,语气认真又执拗。
丝毫没有因为战胜吕布而骄傲自满。
“哈哈哈,这话我爱听。”
宋明轩伸手拍了拍典韦宽厚的肩膀。
“走,回军营。”
“看在你今天立下不世奇功的份上,我亲自给你下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