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的脸登时涨红:“你小看我?”摔了门就出去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做错,跟在身后不停道歉,一路跟出去,至大街上。
那条大街,我亦是终身难忘。
我追着他,终于,他停下来。
他瞪着我,不像看着伴侣,像看着一个杀父仇人。
我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仍瞪着我,一言不发。
“对不起,原谅我。”
他冷哼一声:“说对不起就可以了还要坐什么牢,还要枪什么毙?”
“那你要怎样?”
“给我下跪。”
“不要闹了,这是街上,别人看笑话。”
“下跪!”他咬紧牙。
那是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难堪,心头是麻木的,别的人的眼光似乎都无所谓。宛如中了毒,只想得到他的原谅,世上已没了自己,只剩执着。
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
秋林却越发得寸进尺,他开始当着我的面与人在网上调情,视频给对方看,作些不堪入目的古怪动作。
房产证签署时,他要我写他的名字,不许写我的。
我残余的最后理智发生了作用,宁死不肯。
他逼我:“若要写你的,我们就分手,立即。”
我痛哭,生平不知人的眼内会有这样多的泪,一夜之间,全部哭尽。
他不依不饶,将我逼入墙角。
我呼吸已有困难,眼前一阵阵发黑,我求他:“怎样,怎样你肯放过我?”
他狞笑:“除非你脱光衣服站到阳台上去,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我想到报警,奇怪的,却没有想到分手。
**的皮肤在夜风的吹拂下有点凉。
楼下是万家灯火,楼上,是我。其实我已不是我,站在楼上吹风的,只是一具光秃秃的行尸走肉,再无其它。
我往楼下看了看,目测了下楼与地面的距离,却忽尔觉得心内空落落:死都不怕,还怕分手?
我,已好算死过一次。
我申请调往阿姆斯特丹分部。
秋林完全不相信我会与他分开,他拿着我开给他的支票,那上面是他支付房款的十分之一款项及15%的利息。
我已搬出来住,请律师通知他给他三个月时间搬出那里。
另外,我已与中介公司协商好房屋转卖的条款,只要他搬出,随时,一切都可结束。
我竟不知这些事做起来这么容易,早知这么容易,我又何必如此自苦至今?
秋林拒绝相信发生的一切,开始的半个月,他尚能坚持住不来找我。半个月后,终于冲上我的办公室,他一如既往的瞪着眼睛:“你还不回去,家里没人打扫,碗都堆了半个月没人洗了,到处是蟑螂!物业送了催费的单子来,原来你已经有段时间没交钱了!”
我哑然失笑,看,原来我这么多年来是同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一起。原来卫生是天生要我打扫的,碗是天生要我洗的,灭蟑螂的也得是我,付费的也得是我!
我忽然想起一句老话:男人花你的钱还算不得最下作的,最下作的男人是花了你的钱还要骂你活该。
我让秘书给我冲杯黑咖啡进来,一会还要加班,提提神的好。我若在五年前就知道把心力用在这些地方,何至于今时今日还为柴米油盐奔波。
如若把心态放平,未见得我就对付不了这个“人”,只是,现在看清楚了,却已完全明白这样一个人物根本不值得我投放精神力气下去,他死他活他家事,他高兴不高兴,与我何干?
他仍在怒吼,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说话啊,你没话说了吗?没道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