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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度①(第1页)

有度①

【原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②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③社稷也,而荆以亡④。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寰王以河⑤为境,以蓟为国⑥,袭⑦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注释】

①有度:即有法度。

②奉法者:执法的国君。

③氓:通“泯”,死亡。

④亡:衰弱。

⑤河:黄河。

⑥蓟:燕国都城,今北京市西南。国:国都。

⑦袭,以……为屏障。

【译文】

国家没有一直保持强大的,也没有永远处于弱小的。作为执法者的君主强大,那么国家就强大;作为执法者的君主弱小,那么国家就衰弱。楚庄王兼并了二十六个小国,国土扩大了三千里,当楚庄王去世后,楚国也就衰落了。齐桓公吞并了三十个小国,国土扩大了三千里,当齐桓公去世后,齐国也就衰落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定为国都,外围有涿城方城作为屏障,联合各国攻破齐国,帮助赵国灭掉了中山国,当时,和燕国结盟的国家就受到重视,没有和燕国结盟的国家就受到轻视。燕昭襄王去世之后,燕国也就衰落了。

【原文】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①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②之称者,以听远事,是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③;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④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注释】

①私曲:谋私利的行为,下文“私行”与此同义。就:近,引申为遵守。

②权:秤锤。衡:秤杆。权衡:秤,比喻法度。

③比周:结党为朋。

④务交:从事朋党结交。

【译文】

所以在当今的时代,能够舍弃谋取私利的行为而遵守国家法令的国家,人民就会安定团结,国家就会治理得很好;能够杜绝谋求私利的行为而恪守国家法律的国家,军队就会强大,敌人就会弱小。所以,只要有检查臣子是非得失的法律制度,用来驾驭群臣,那么君主就不会被臣下的狡诈虚伪所欺骗;只要有审查是非得失的标准,用来听取远方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会被天下轻重倒置的事情所欺骗。现在如果根据名声推举人才,那么群臣就会背着君主而在下面结党营私;如果根据朋党关系推举官吏,那么臣民就会热衷于结交笼络,而不去按照法律凭功劳求得任用。因此如果官吏没有才能,国家就会混乱。如果根据一个人的声望施行奖赏,根据别人的毁谤进行处罚,那些喜爱奖赏、厌恶处罚的臣子,就会放弃国家事务,采取谋私的手段,互相勾结,互相包庇。

【原文】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①,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②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③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④。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壹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壹图主之国。属④数虽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

【注释】

①与:交好,党羽。

②为上者:替君主出力的人。薄:少。

③伏: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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