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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科举(第1页)

开设科举

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初一日,明太祖朱元璋下诏开设科举,开科取士。这个诏书称:科举取士,使贤才任职,可以使社会风俗淳厚,国家得治。而宋代取士只重词章,不是精通六艺的全才。元代优待士人,但科举被豪门把持,有学识的士人怀才不遇,退隐山林,以致风俗败坏。今中国统一,邻国受抚,应该全民共享升平,只忧虑官不胜职,有害人民,希望得到德才兼备的君子,加以任用。特规定自洪武三年(1370年)八月开始设立科举制度,选拔有才德而博古通今之士,按其学识品行任官;诏书中并规定其具体办法是:科举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会试都分三场举行。乡试各省通取五百名,会试取一百名。殿试内容为“时务策”,针对施政中的现实问题,直陈建策,限定一千字以上。殿试之后,授与出身。第一甲三名;第一名授从六晶官,二、三名授正七品官,赐进土出身。第二甲取十七名,均赐给进士出身。第三甲八十名,赐同进士出身。每三年开试一次。开试日期,乡试在八月九日举行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会试在次年三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分别举行第一、二、三场考试。

洪武三年,就开考乡试,由各地举出一百二十三入,中式七十二人。中式士人未及举行会试,就都授官。

洪武四年(1371年),南京举行乡试,由兵部尚书吴琳、国子司业宋濂主考。然后,各省举行会试,参加士人二百人,中式者一百二十人。在这次会试中,由朝官分别担任知贡举官、主文、考试、监试、提调、印卷、受卷、弥封、誊录、对读、文字、监门、搜检、供给主事。随后举行廷试(殿试),由汪广洋、胡惟庸主考。经殿试后,取中的第一名(状元)授员外郎,其余出身的都授给主事,同出身者授县丞。

洪武十七年(1384年),三月,明太祖命礼部颁发科举成式。规定,三年一次大比,子、午、卯、酉年举行乡试,辰、戌、丑、未年举行会试。组织、承办考试的官员如考试官、向考试官等,由政府出钱,预先敦聘。参与考试的监试、弥封、对读、受卷等官员,都选择任职清廉、谨慎的人担任。试卷的正稿、草稿各用纸十二幅。试日早晨,举人入场时,每名举人派兵士一人看守。晚上给蜡烛三枝。书写文章,对皇帝的名字及历代皇帝的名字均得避讳。不许应考人书写自己的门地。试卷弥封编号用“三合字”。誊录官用红笔,考试官用黑笔。这年九月,应天府(南京)奏报,中式者有廖孟瞻等二百二十九人,其中国子生占多数。明太祖很高兴,命主管衙署在各中式者的家乡出榜表扬他们。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赏赐应天府试官傅箕、苏伯衡、谢南、毛瀚钞等人白银各十锭,中式举人黄文史等五十人各二绽。

洪武三十年(1397年)会试,刘三吾、白信蹈为试官,取宋琮等五十一人。其后殿试,录取陈郯为首、尹昌隆和刘谔为次,是为前三名。

但这次科举,因长江以北各省应考人都没有取上,落第士人向明太祖控告试官刘三吾徇私,袒护同乡。明太祖大怒,命翰林院官员对落第士人的试卷重新考核,择优补取。于是派张信、戴彝、王俊华、张谦、严叔载、董贯、黄章、周衡、萧揖及已取的陈、尹昌隆每人评阅十份试卷。又有人告发,刘三吾、白信蹈嘱咐张信等人将劣卷呈奏。明太祖更加恼怒,亲自阅卷,录取了六十一人。将张信、王俊华、张谦、严叔载、董贯、黄章、周衡、萧揖等试官及阅卷官均凌迟处死,刘三吾以年老,从轻判发配充军,陈郯、刘谔流放到威虏,赦免戴彝;尹昌隆。以后,又将陈郊处斩。

建文二年(1400年),举行会试,搜罗人才最多。举人胡广的对策建议排斥诸藩,被取为第一。

其后,明科举按每三年一次照常举行。

正统三年(1438年),顺天府(北京)试场发生火灾,试卷被焚毁一部分,明英宗诏命重试。

景泰七年(1456年)侍读刘俨、编修黄谏主持顺天府会试,内阁大学士陈循、王文上奏,说他们的儿子陈瑛、王伦没有考中,是由于考官的忽略。又奏称考试出题,触犯了明宣宗朱瞻基的名字。还参奏录取的第六名林挺的卷上没有皇帝硃批,是为作弊。景泰帝命礼部会同大学士高●复查。查明试官刘俨等并无私弊,将林挺及该房考官下锦衣卫狱审讯,并准王伦、陈瑛明年准参加会试。这样,舆论大哗,把王伦、陈瑛称为“钦赐举人。”给事中张宁乘机参奏陈循、王文应该处死。景泰帝认为应加宽贷。陈循、王文很不自安,请求致仕,结果被旨慰留。

天顺七年(1463年)会试,正在举行考试时,试场忽然发生大火,烧死考生九十多人。考试官跳墙逃走。朝廷将试期推迟八个月之久再举行。

弘治十二年(1499年)会试,大学士李东阳、礼部右侍郎程敏政为主考官,录取了伦文叙等人。廷试时,又赐伦文叙、刘龙、丰熙及第。当年,有谏官给事中华升、林廷玉上奏明孝宗,揭发考官程敏政出卖试题。程敏政的门生徐经窃探所试策论内容,向他的同年好友解元、唐寅泄露,以致完成答卷。而唐寅狂傲,登第后更傲,被给事中参劾。结果,程敏政、徐经、唐寅均被捕入狱。处理结果是令程敏政致仕,徐经、唐寅降为吏人。

正德三年(1508年)会试,由大学士王鏊、吏部尚书梁储为考官,取中邰锐等人。在殿试时,赐吕柟、景阳、戴大宾及第。当时专权太监刘瑾同党焦芳之子焦黄中、刘宇之子刘仁皆中取,不久均超级提升。待刘瑾势败被杀,焦黄中等亦贬职为民。

嘉靖十六年(1537年),由侍读学士姚涞、左中允孙承恩主持顺天府乡试,右谕德江汝璧、洗马欧阳衢主持应天府乡试。这年,应天府试录,考试官批语中不署名,而策问考试中,考生对策又有讽刺时政的话。江汝璧、欧阳衢被锦衣卫逮捕治罪,提调、监试官、府尹孙懋等交南京司法机关追究。此次所录取的儒生,一律不准会试。江汝璧降为市舶司提举,欧阳衢降调为南雄府判官。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顺天、应天分别举行乡试。明世宗看到山东省的乡试答卷,对第五问“边防策”的对答中有讽刺朝政的文字,又经礼部阅实,提请治罪。教授周扩、布政使陈儒、御史叶经等都被锦衣卫逮捕,押解到北京究办。陈儒被降职,叶经被杖死。

万历八年(1580年)会试,由大学士、礼部尚书申时行及礼部右侍郎兼学士余有丁主持。当时取中肖良有等三百人。这次会试,张居正之子张懋修、张敬修等均中式,次辅张四维之子张嘉征也中式。万历十年(1582年),新首辅张四维之子张甲征中山西乡试,太宰王国光之子中举,次辅申时行之子申用懋中顺天乡试,次子申用嘉中浙江乡试。这年,南京给事中上奏明神宗,劾前首辅张居正徇私,使其子张嗣修、懋修、敬修均登第。明神宗斥其三子均为民,不追究科举考试。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会试;由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吴道南、礼部尚书刘楚先掌詹事府事主持,取中沈同和等。揭榜后,吴中士人见沈同和为榜首,群起拦考官马首,提出抗议。因沈同和的首篇文章,全都是坊间刻印,通过贿买考场编号,试中与赵鸣阳连席,代为抄录完答卷。二主考官吴道南、刘楚光;房孝韩光祐也自劾承认并检举此事。明神宗将沈同和革除,与赵鸣阳都交法司审讯。

天启五年(1625年)的会试,由大学士顾秉谦、魏广微为主考。顾秉谦令家人向应试士人大索贿赂,魏广微几次想揭露,经人调停而未做。

明代最后‘次科举考试是崇祯十六年(1643年)的会试,由大学士陈演、魏藻德任考试官,取中陈名夏等四百人。廷试赐杨廷鉴、宋之绳、陈名夏及第。

(于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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