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小说网

三一小说网>诺里斯的她 > 第四十章 工作间的两端(第1页)

第四十章 工作间的两端(第1页)

第四十章工作间的两端

我陪着老约翰他们一起欣赏了这场美轮美奂的巡回电影展出,诺里斯是个好样的,他一定是从我身上学会了什么叫作适当的慷慨,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下尽可能地让自己在乎的人得到报答和喜悦,我见到了美化过的安琪儿,她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安琪儿,插对翅膀就能上墙当油画,一个经典的安琪儿有着柔顺的头发,有一左一右两颗对称的虎牙,老约翰描述的简短,但生动,诺里斯给我们还原了她在没生病前应该是什么样,而不是最后她躺在**,鼻子里插着管子,头上因为手术而裹了几层布料,一根头发都没留下的样子。

整个巡回展出的过程中我一言不发,出奇的沉默,难得有一回我不需要说什么做什么,只是简简单单在那儿坐着就好,因为诺里斯和我的朋友打成一片,虽然他们年纪都大了些,但我相信他和黛比、和我其他的同学们也会相处的很好,智能的学习能力绝对一流,相处起来从不给人压力,所以他到哪儿都受欢迎。

他和老约翰聊到了我的工作,还有他那家物美价廉的钟表店,诺里斯实际是在一张两年前的报纸上瞧见的老约翰钟表店招工的消息,但它既然出了,就一定代表了某种含义,冥冥之中的一股契机,正巧那时我无所事事,成日在家也不动弹,诺里斯便顺势把这份工作推给了我,我才这么认识的老约翰。

更稀奇的是,铁皮区的人大多都很照顾同僚的生意,其余的时间也是各成一派且互不干扰,我在此之前甚至都不知道阿伦和老约翰也认识。

这段关系就像是一个圈,一个完美的圆形,其中更是一环扣着一环,起点可以在任何人身上,但中心永远是我的诺里斯,没有我就没有他,没有他就没有我。

“谢谢你,孩子”另一个老人说道:“下次你过来,咱们说不准还可以来上两把桥牌,不是我吹,到目前为止,在这家医院能赢过我的也就只有埃伦。。。。。。。约翰,你记得他上回输了我多少来着?”

“那小子是出老千的好手”老约翰很不满地嘟囔了句,接着又对诺里斯打趣道:“不过智能是不会撒谎的,对吗?”

诺里斯点头,瞧着有点无辜,但又有身为的智能的自信和坚定,说道:“我一向很诚实。”

“再过十分钟”老约翰看了看手表:“看护就要来替我们测量血压,检查我们有没有偷吃奶油和糖霜,虽然有点遗憾,但我想今天的探视时间应该就到此为止了。”他和隔壁的老头相互看了一眼,他们都伸出手想和诺里斯握一握,但伸到一半才想起来诺里斯不是真人,于是又很自然地把手收了回去,那位老人笑道:“你今天的举动使我对智能改观,要知道我以前从来不吃这一套,我以前只信我用了十来年的吐司机,它老,但它从来都不会把面包烤焦。”

“我记住了”诺里斯认真地回应道:“我从没打过桥牌,但我会回去和林恩先试试,下回我一定来。”他说着回过头,和我对视着。

冷不丁的,他就把话茬丢到我头上了。

我一愣,忙回过神说道:“对,我会在家和诺里斯先练习练习。”

时间不早,但钟表店还是要照常开,答应了的事就不能反悔。

我是个守信的人。

“我们现在该走了”我说。

诺里斯闭上眼,一点一点地回归透明,与其说他消失,不如说他重新回归了第二个本体,回到了微型成像仪里,多数时间都不声不响,只用感应器来观察。

带着成像仪,我们无惊无险地走了出去,没有再撞上昨天的同款大学男,也没有第二个黛比会大老远地赶来医院,真是完美的一天。

特别要提到的是,最后离开时老约翰的病看上去像是完全好了,胰岛素治标不治本,他的眼中沉淀着久远,又深沉的悲伤,但悲伤的存在反倒促使他去铭记,这是人类必要的情绪,不能抛弃它,只能和它共存。

这一趟来的可以说是物超所值,我从而发掘出了诺里斯的新优点。

六年中他替我解决了无数个难题,也让我看见了他无数个优点(我对他的评价就没有低过九十分,但诺里斯缺点唯有一条:有时候过于唠叨)。

等等、!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马上就要到第七个年头了。

一年、不对、一个礼拜就可以发生许多事,认识许多人,可有多少人在六年不到的日子里甩开手、分开走,有多少人还傻乎乎地停留在原地,我能在六年后重新审视诺里斯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展现出了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种价值与我生活中的独立并肩而行,成为不可取代的特例,城堡的骑士证明了自己的英勇无匹,他没有被日复一日的寂寞和等待所吞噬,走出城堡的当天就开始试着融入外界的生活,和外头的人打成一片。

我不是个很喜欢被安排的人,但我不排斥被命运安排,比如昨天就是充实的一天,我靠着两条腿几乎把肯辛顿给走遍了,诺里斯回去后也表示大开眼界,并顺势提出想多跟我出去走走的要求。

奇怪的是,当我被充实的日程表,还有大学男和黛比制造出来的一系列麻烦给迷晕脑子以后,我就没怎么想到阿伦了。

明明我们最近才在一起不是吗?

我带着这样的疑惑打开了钟表店的店门,这店已经沦落到不上锁也不会有小偷来光顾的境地,好在两天旷工的下场没有两年旷下来那么明显,钟表走走停停,都不带积灰的。

我熟门熟路地往工作间一挤,看店是次要,休息是主要,我一向主次分明。

我休息时不喜欢管别人怎么样,诺里斯不愿意总是在成像仪里观察这个世界,他要的是到处看,到处走,我替他重新导出了人形外观,并设置了半径,他可以在店里,在离店不远的距离内有条不紊地晃**,这是我给他的特权。

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我看得出来。

“克朗钟、木制座钟、还有里头藏了啄木鸟的钟,这里就像个时间博物馆。”

诺里斯看起来尤其喜欢那个带啄木鸟的。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