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坚强,惊喜,还有生日快乐
调钟表对我来说不难,就瞧着两根针在表盘上一圈兜着一圈,注意别看错了方向,别弄混两根长的针和短的针就行,老约翰钟表店不怎么收电子产品,店门口的霓虹灯上滚动播放着透明粉红的字条,标明这儿只收最老旧的皮质手表,有时候也不限是不是钟表,只要是老家伙就行。
具体有多老,我就简单地打个比方,店里头一半儿的货品还是老约翰一个人从铁皮区的废物回收站里一点一点儿拿小镊子捡回来的,有的一整块玻璃碎了,有的则是残破到只剩下了半截表带,通常我得先调完时间,他再紧接着打开表盖加进去机油,最后把它擦擦干净,这些老家伙便又能将就着用两年。
才两年。
所以用它们有什么用,难道现在还有人出门看时间的吗?
我掐指一算,诺里斯是新型智能,由两串复杂的源代码构成,是二进制还是四进制我忘了,不过诺里斯的内核机芯耐用的很,还不用充电,单纯的续航少说就有一百二十年,回过头来看看老约翰这儿,这样的一块表,修修补补,修的好一点,又可以用上两三年,不然三个月就得拆一回表盖,有些表的零件在八十年前就已经停止生产,他老说干这活儿迟早会把自己累死,毕竟能把配件找齐就不容易了。
这就是我说的为什么来这儿兼职兴许还得倒贴的原因,老约翰修它们的成本都已经超出了手表本身,他这家店能在铁皮区开下去,多半也是因为他的好脾气,还有他自己早已经活成了铁皮区的一种标志,才不是因为这堆毫无价值的东西。
我来兼职,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深入底层,完成我的报告,为了这个我还跟着老约翰去了几回废物回收站,在太阳底下扒着缝隙找那些废弃的旧收藏,有些我能看出来,在没有积灰没有破碎之前一定是件花瓶,是件艺术品,放在一百年前一定非常有收藏着价值,多半是包装一下要送给客人的。
但我还是更爱它们如今充斥着残破美的样子,好像无意间就记录下时代的痕迹。
老约翰的目标很明确,好看的就带回去二次加工,实在救不了的就放到一边,总之能捡一点儿是一点儿,仿佛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信仰,好让这个老头有个特定的目标,促使他接着活下去。
深入地底没我想象中的好玩,铁皮区的环境也就那样吧,也许富人区的生活气息闻起来是枫糖浆,这个是甜的那个也是甜的,闻久了还腻味,相比之下这里就是个加油站,平面黑乎乎,透着一股焦味,有时候这里焦了一层,那里又被推洒了汽油桶,快乐这种情绪在这里只会造成负面影响,说不定还会引发集体焦虑症。
“我说,要是外头放进来个卖火柴小女孩,她只要随手划出一道火星子,信不信这里立马就能炸的灰都不剩。”阿伦举手补充道。
这里几乎就要被世人所遗忘,破电脑破夹克破手机,什么都往这儿丢,最后连象征时间的表都扔了,老约翰说他有一年独自在家中醒来,一种名为孤独感的情绪将他层层环绕,那会儿他才深觉他有那个义务,得负责替别人把他们把丢掉的时间捡回来。
复制人不算,智能也不算,只有时间永存。
在这里,时间就是最好的见证。
这个老头很慷慨,他见到我的第一眼就夸我像他的安琪儿,但又和安琪儿显得与众不同,他不但准许我每天调试完十块表后就可以在店里做些自己的事儿,还同意我把家里没看完的书带到店里来看。
有店长老人发话,我偷懒偷的正大光明,比如溜出去和胖老板聊个天,和阿伦出去吃个午饭什么的,好像看手表才不是什么主要工作,出去串门才是。
啊,我感觉像老约翰这样的老好人已经快濒临绝种了。
他只要再老一点,说不定自己都快成古董了。
以前我只去过胖老板的电器市场,不知道那么小的一家店隔壁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回收站,跟废物庄园的垃圾山一样,一步步走到垃圾堆上,感觉自己就是孤岛之王,忍不住呼吸,吸进来的也不是新鲜空气(具体的我就不形容了),反正好险好险,我差点就被呛的喘不过气,差点就不能活着回去见诺里斯。
今天空闲的时候我扫了个地,整理了下柜子,在整理的时候不知碰到了什么,从柜子上掉下一本书,上面的灰尘密密茫茫,我捡起来交给老约翰,他翻开后我才知道这是一本相册。
“安琪儿,我最小的孙女”他指着里头的某一张照片,眼里满是慈祥。
照片里边是年轻的一大家子,当中有一个金发的小女孩儿,长得比糖果店广告上的儿童模特还要甜美几分,我知道那就是他的安琪儿。
“真可爱,所以她现在在哪儿呢,跟她的父母亲一起住么?”
“并没有”老约翰眼神变得有些黯淡:“她生了一种不怎么能看的好的毛病,小毛病,很早就离开了我们。”
“。。。。。。。。。。。。”
真是,说什么不好,为什么总是勾起别人的伤心事。
我后悔的简直想往自己的脸上来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