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后,温妄把那箱素描本放在茶几上。她坐在沙发上,看着那个纸箱,看了很久。她不敢打开。她知道打开之后会看到什么——洛念画了十一年的她。每一张都在说“我喜欢你”。她怕自己承受不住。但她更怕的是,永远不看。
她深吸了一口气,打开纸箱。最上面是一个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三个字:“给温妄。”是洛念的字,小小的,一笔一画写得很认真,像是怕人看不懂。她把信封放在一边,先拿出素描本。最上面的一本,封面上写着日期。她翻开第一页。是画室里的她,扎着马尾,侧脸,手里拿着画笔。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脸上。洛念画了那道阳光,画了铅笔灰在光里飞舞的样子,画了她睫毛在脸上投下的影子。每一笔都很细,每一笔都很认真。这是她第一次画她。画了十一年前的她。
她翻到第二页。是奶茶店里的她,低头喝奶茶,睫毛很长,手指握着杯子。杯子上画了奶茶店的logo,小小的,要很仔细才看得到。她翻到第三页。是逛漫展时的她,笑得眼睛弯弯的,手里拿着一个动漫人物的手办。洛念画了她笑的时候嘴角的弧度,画了她眼睛下面的卧蚕,画了她被风吹起来的刘海。
她一页一页地翻。从高中画到大学,从大学画到工作。每一张都是她。画她在画室里画画,画她在奶茶店喝奶茶,画她在漫展上笑,画她在过山车上张开双臂。画她在博客上的照片,画她毕业时的样子,画她工作后的样子。有些是她见过的,有些是她没见过的。有些是她发过的照片,有些是洛念想象的。
她翻到中间,看到一张画——画的是她走的那天。她站在画室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洛念画了她衣领上的褶皱,画了她手指握在门框上的弧度,画了她脸上的表情。那是她自己都没有看清过的表情。迷茫的,不舍的,像是想说什么又什么都没说的。洛念看到了。她什么都看到了。
她继续往下翻。后面的画,时间跨度很大。有她大学时期的照片——她从博客上存的,画成了素描。有她毕业时的样子——她没发过照片,是洛念想象的。还有她工作后的样子——她也没发过,也是洛念想象的。每一张都画得很认真,每一张都是她。画到后面,画风变了。不再是素描,是水彩。画的是她在会议室里讲方案,她在山路上走路,她在湖边看夕阳。是她们重逢之后的画。
她翻到一页,画的是一个炸鸡桶。炸鸡桶画得很仔细,连上面的logo都画了。旁边写着一行很小的字,要凑很近才能看清:“其实我只想请你吃,但我知道你不会接受,所以我请了全画室。”温妄看着那行字,想起那个炸鸡腿。洛念递给她的时候,手指在发抖。她以为那是冷的。现在她知道了,那不是冷,是紧张。是在喜欢的人面前,藏不住的紧张。
她翻到另一页,画了一双手织的手套。浅灰色的,和她织的那双一样。旁边写着:“她送我的。她说‘随手织的’,但我知道织一双手套要很久。我舍不得戴。”温妄看着那行字,想起自己织那双手套的时候。拆了三次,织了两个星期。她跟洛念说“随手织的”,洛念信了。洛念什么都信。因为是她说的。
她继续往下翻。翻到后面,画的是她。只有她。各种角度的她,各种表情的她。笑的,不笑的,看着镜头的,不看镜头的。每一张都画得很细,连她头发丝被风吹起来的弧度,都画得一模一样。
翻到最后一页,是一张没有完成的水彩。画面上是两个人站在山顶,风吹起她们的头发和衣角,但她们站得很稳。远处是连绵的山脉和一片湖。一个人的头发扎着马尾,一个人的头发短短的。是她和洛念。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很小的字:“风止于此。”
温妄看着那张画,看了很久。她想起洛念说过的话——“建筑不会消失。”原来洛念画了这么多年,不是因为她画得好,是因为她怕消失。怕她走,怕她忘,怕她再也不回来。所以把她画在纸上,画了十一年。每一张都在说同一句话——“我喜欢你”。说了十一年,她现在才听到。
她放下素描本,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着“给温妄”三个字。她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很短。只有一页纸。
“温妄: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勇气把这封信给你。也许永远不会。但我还是想写下来,至少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证明我的喜欢是真实存在过的。
高中画室里,你坐在我旁边的那天,是我人生中最好的一天。后来我画了你很多年,每一张都不一样,但每一张都是你。你问我为什么画得那么好,因为我画的是我最想留住的东西。
我想告诉你,但我不敢。我怕你觉得我奇怪,怕你离开,怕连现在这样的关系都保不住。所以我把所有的喜欢都画进了画里。如果你有一天看到了这些画,希望你不要觉得害怕。它们只是一个人用最笨的方式,说了十几年的‘我喜欢你’。
如果你永远看不到,也没关系。至少我画过了。”
温妄看着那封信,看了很久。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纸上,把字迹洇开了。她赶紧用袖子擦,怕擦坏了。她舍不得。洛念的东西,她什么都舍不得。
“洛念。”她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跟自己说话。“我听到了。每一句都听到了。你的喜欢,你的害怕,你的不敢说。我都听到了。”
没有人回答。只有窗外的风声,呜呜呜的,像是谁在哭。她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把素描本一本一本地放回纸箱里。然后她抱着那个纸箱,走进卧室,放在床头柜旁边。她躺在床上,侧过身,看着那个纸箱。纸箱里装着洛念十一年的时间,十一年的喜欢,十一年的等待。现在都在她身边了。
“洛念。”她说。“你的画我都看了。每一张都看了。你画得很好。比我画得好。你说你画的是最想留住的东西。我也想留住你。但我画得不好。我画不出来。怎么办?”
没有人回答。只有窗外的风声。她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枕头上有洗衣粉的味道,不是洛念身上的栀子花香。洛念身上的栀子花香,她已经闻不到了。再也闻不到了。
她闭上眼睛。黑暗里,她看到洛念的脸。十七岁的洛念,脸上还有痘痘,眼睛很亮。坐在画室里,铅笔在纸上沙沙响。她扭头看她,问:“你画的是什么?”洛念说:“没什么。”她信了。她什么都信了。现在她知道了,那不是“没什么”,那是“我喜欢你”。说了十一年,她一直没有听到。
“洛念。”她在黑暗里说。“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我应该早点回来的。应该早点发现的。应该早点告诉你的。什么都应该早点。但都晚了。对不对?”
没有人回答。她伸出手,在黑暗里摸了摸。摸到的是空气,是床单,是枕头。不是洛念的手。洛念的手不在了。那只会拉住她的手,那只会在冬天来接她的手,那只会在雨里给她送伞的手。不在了。
她把手缩回来,放在胸口。心跳还在。咚,咚,咚。很慢,很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敲她的胸口。她知道那是什么。那是洛念。洛念在她心里。画了十一年,画了四千多张画,每一张都在说“我喜欢你”。现在那些画在她身边,那些话在她心里。洛念哪里都没有去。洛念就在这里。
她闭上眼睛,在黑暗里轻轻地说:“洛念,我不走了。你也不许走。就在这里。在我心里。哪里都不许去。”
窗外的风停了。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在窗台上,照在那盆栀子花上。花开了。白色的,小小的,在月光下安安静静的。像是洛念在说:好。我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