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能放?”明琇抬眼看她,哼笑一声,“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月了!这破地方,一天冷过一天的。今天这顿煮的,光搁着不管也能放两天不变味儿。若是咱自己留着吃,每天煮一道,也能存住三五天的味儿。要是天冻落了雪”
她说到这,停了一下,手里的锅勺指了陈霄,“吃饱了就干看着?交代你的事干完了?”
陈霄识趣往院子里走了一趟,再进门就听见她招呼,“火小了,往灶里添点柴。”
他点了点头,挪步往灶头里添了两根木头。
火光比灯光亮堂,他干脆坐下,边削木签边给她看火。
火旺起来了,锅里肉块慢慢翻滚吐泡。她想起日前晒干的枣粒,又找了出来往里头撒了一把。
嘴里也不忘吩咐陈霄,“手里活忙完,把砧板上的生肉找绳子穿上,挂屋檐下晾着,还能留几天。明天走一趟县城,好卖的话,接着煮了卖。”
至于不好卖的话,咋处理就不用明琇说了。生的要么换钱,要么腌制熏腊。熟的?那就喂陈霄。
陈霄听她说要去县里,耳朵动了动,嘴巴蠕动了两下,还是没将心里的话说出口。
他不说话,明琇今日倒多的是话要说的。
昨天的事,过了一夜,她懒得跟他计较,但今天的事,得说道说道。
她清了清嗓子,“今天陈韡那丫头上门了。”
陈韡?谁?不认识。
陈霄继续认真削木签。
明琇不管他装傻做哑,拔高音调道,“你跟我说清楚,你到底是瞧不上人小姑娘,还是不想学认字。”
哦…是她…
陈霄悟了,里正家的小女郎趁他不在家,上门告他黑状了。
他在心里暗哼了一声,那小丫头年纪不大,心眼贼多。她也不怕他跟着她,墨水学不了多少,反学一肚子坏水?
久没等到回话的明琇,沉了脸,“陈霄,别装哑巴,说话!”
陈霄没辙,随口扯了句算得上正当理由的话,“男、女、七、岁、不、同、席。”
只是他没想到,他这话一出口,那头的明琇却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争锋相对惯了的性子突如其来的冒了出来,讥笑着脱口而出,“你还晓得礼义廉耻、洁身自好?”
陈霄心口一滞,呼吸都停止了。
是了,她该是要笑她的!
披上男子的皮囊,反而装起贞洁烈男、纯真男子了……着实可笑!
陈、程霄,你活着令人恶心,死了更令人可笑。
双手不受控制的颤抖着,锋刃错开木签,落在了左手食指的皮肉上,他似是半点也没感觉到。
直到如火燎原的疼痛将他惊醒,鲜红染红木签,如不知足的血信子往木枝上攀爬。
他藏指攥拳,将那根木签扔进火里。
另一头的明琇,似也意识到自己口快说错了话,心虚的眼睛,试图穿透层层白雾,看清陈霄的神色。
只是陈霄本就是蹲坐在她对面,如今头更是低垂着,后脑勺比脸要更容易看清。
她咬了下唇,生硬的开口,“你才十六,往后的日子还长着,不说做学问,多识得几个字,怎么都是好的。”
“虽说是靠山吃山,但你也不能指望当一辈子猎户吧?”